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,提升办园品质。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。
一、聘用原则
(一)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
(二)采取面试、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
二、聘用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。
2、身心健康,立志于从事幼儿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二)具体条件
1、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
2、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;
3、学历:大专及以上学历,师范院校毕业,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,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;
4、35周岁以下(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应聘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2、传染病、精神病患者及其它不能在幼儿园工作的疾病患者;
3、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三、聘用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8:00-11:30;下午2:30-5:00)
2、报名地址:湖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本部一楼综合部办公室,联系电话:85521480,邮箱:40390741@qq.com。
3、报名程序:网上报名初审,需提供个人简历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。通过初审后面试时间、内容及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时需填写《湖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外聘教师招聘报名表》(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)。
(二)面试方式
采取专业技能及试教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进行。
(三)体检与考察
体检标准参照《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》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,主要考察政治恩想、道德品质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四、聘用及待遇
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,正式聘用后,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,实行试用期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被聘用人员享受幼儿园同类人员同等待遇。